Sunday, September 08, 2013

馮漢柱 ﹣超現實的社會風景

攝影:馮漢柱




























前言:

訪問期間,我最喜歡馮漢柱以電影《凸務之王》的主角Austin Powers來形容自己:「我之前的MOJO(雄風)被Dr. Evil偷左,呢幾年個MOJO先返來,重拾番影相的樂趣。」的確,你只要跟他談攝影講創作,便會在他身上聞到一股MOJO的興奮氣息,頹氣一掃而空。馮漢柱坦言,用HOLGA相機拍攝香港是新聞工作以外的避難所,但他仍覺得自己的身份是一個「攝影記者」,而不是一位「藝術家」。

馮漢柱在《U周刊》有一個影像專欄,一星期一次,以HOLGA相機拍攝香港的社會面貌和人文風景,畫面總帶有一種半夢幻半真實的感覺,但都以社會議題為主,例如住屋問題、社區藝術生態、甚至維園六四燭光晚會,他說:「說來老土,但我當年入行也是因為六四事件,我希望可以帶到這類社會題材給讀者思考。」

他用HOLGA相機拍攝,是喜歡它的鏡頭特性,例如影像會有黑角,還有「焦點只有一點清晰,旁邊很模糊」。他認為,這都很接近他看事物的方式:「可能我平時正是這樣看事物,原來有些東西存在,但走過了卻沒留意,很模糊,但其實對眼是很銳利的,可以捕捉到那一點。」馮漢柱笑言,HOLGA的正方形構圖,方便他不用苦思用直度還是橫度拍攝,免除麻煩;但更重要的原因,當然是他對香港的感情:「HOLGA係香港製造,這一點我好堅持,對我來說很有意思,我對MADE IN HK好有感情。」

以香港製造的相機拍攝香港,是堅持,也是一種自我改變的動力:「新聞攝影始終都有一種框架,例如要公平、中立等實用元素在內,比較少個人的感情和看法滲進去;但就攝影而言,新聞的包袱我始終未能放下,所以我想用另一部相機做些改變,由這裡開始。」

馮漢柱說了好幾次自己是「攝影記者」,而不是「藝術家」,他解釋:「我依然保留了攝影記者的眼光,希望照片有MESSAGE,呢個思想好根深蒂固,很難擺脫。我都好想做藝術家,但最基本要看通世情,我到現在也看不透。」他特別欣賞香港藝術家白雙全的作品:「不用談些好高層次的理論,白雙全是一個很市井的藝術家,在他眼中,原來世界有這麼多新鮮事可以看到,真的令你大開眼界喎!我真係估佢唔到。」他認為,藝術家是要把新的眼光帶給別人,而他現在做到的,就只是把他目前看到的帶給讀者,所以他自覺不是藝術家。

「藝術作品」和「藝術家」定義的爭議,古今中外有之,在此不贅。不過,只要創作者能夠反覆思考自己作品的題材和形式,以適當的手法表達自己的情感和想法,我認為已屬藝術創作之列了;而在馮漢柱的作品裡,我找到這種創作者的精神和特質。他說:「我其實好鐘意SURREALISM(超現實)的風格,即使我看繪畫,我也勁喜歡馬格利特(Rene Magritte)和達利(Salvador Dali)的作品。」雖然「超現實」與「社會新聞」看來是南轅北轍的兩件事,但他想做的,卻正正是把超現實旳形式和社會議題結合,正如他說,要把「真實的事變得很超現實,令照片有幻想空間,讓本來不存在東西存活於世界之中。」大概「荒謬」兩個字,很能形容馮漢柱的創作理念,這也不正是很切合現在香港的社會嗎?也難怪他的HOLGA作品也充滿了這種夢幻和抑鬱的感覺。

馮漢柱說他以前很喜歡Henri Cartier-Bresson Robert Frank Mary Ellen Mark,他尤其喜歡Mary Ellen Mark的離奇古怪:「她那輯馬戲團的照片(Indian Circus)很精彩,並不是一般的紀實攝影咁簡單。」他認為,Cartier-Bresson是真正的超現實主義者,全世界的人都在學Cartier-Bresson的構圖和瞬間,玩味較重,但Robert Frank的深度卻很不同,真正的是一個人在看一件事,較融入社會,有一種「你係咪人嚟架,咁都做得出」的批判感覺,很有人性。他形容現階段自已仍然很分裂:「我覺得我以前是走Cartier-Bresson的取向多一點,但現在則是傾向Robert Frank的立場,所以好分裂!因為我想做到把Robert FrankCartier-Bresson放在一起,但未成功;我更加拍不到像Man Ray那種純超現實的作品,因為有新聞包袱,所以永遠走不出一種個人風格。」也許不少創作者都存在於矛盾和掙扎之中,馮漢柱也正處於這種狀態,未能抽身:「沒想過怎樣解決,就只有逃避。」

或許創作上的路途仍在模索階段,但他拍攝的模式和信念卻早就建立起來:「我是相信那一套:就在那個攝影框裡面,總有一刻會出現我心目中想像的事物。好天真,但是真的會有的,我個人太多幻想,但幻想出來的事物又真的出現,攝影有時好玩就在於此……所以我以前拍攝真的會死等爛等,等心目中的元素出現,但現在因為要湊女,所以沒太多時間了。」聽來真的有點像奇幻小說,但總讓我想起香港導演韋家輝,他有次談創作靈感時曾經這樣說:「我相信是這樣的:神存在的,假如你很認真去求一樣東西,譬如去求一條好好的情節,當你很痛苦很急需時,神是會給你的。」看來,他們都是學神打的!而更有趣的是,如果真的是有求必應的話,馮漢柱的攝影已不算是「紀實攝影」,而是「建構攝影」了!不是嗎?


其實早在幾年前,在他有份成立的獨立自資攝影刊物《與XX不符》裡,馮漢柱早就試過類似「建構攝影」的小計劃,把他女兒的剪影融入香港風景當中,別有趣味,他說:「我很喜歡那輯照片,因為我愛我的女兒。你喜歡那個人,你不用見到她的樣子,即使是剪影.手腳等,你見到什麼都等於見到她。好老土,但這便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