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7, 2008

一趟讓人感動的書店之旅:台北東西畫廊


2008.03.24 Photo by Eric Tsang

「想找什麼書?」

「隨便看看嘛……關於攝影的書。」

「什麼種類的?」

「也沒什麼……隨便看看,找些有inspiration的。」

「那你之前買過什麼攝影書?」

「呀……很多,荒木經帷啦。」

「哎唷,那不是你的專業嘛。你不是攝影記者來著?昨天才有幾個從香港來的。」

「是嗎?沒所謂嘛,總之有inspiration就好。我是來開眼界的。」

他眯起眼笑了笑,像龜仙人發現美女般;然後指著書櫃裡一列《攝影家》雙月刊,我當然知道這系列,家裡就有好幾本。

「這是我從阮義忠那邊接收回來的,一套六十二本。」

「怎麼賣呢?」我雙眼發光,但知道一定很貴。

「你有興趣嗎?」他有點驚訝。

「問問而已。」

我倆相視而哈哈大笑,彷彿在上一世早已認識彼此。

「來,我帶你看些東西。」

走過書店,我跟他走到一間小小的辦公室,陳設簡陋而帶點陰暗,白色光管下只有一張寫字枱和兩排封了塵的雜物櫃,牆上掛著一張破爛又泛黃的巨型海報,上面印著一張黑白照片,照片下寫滿了法文,似乎是用來宣傳一個在法國舉辦的攝影展。

「如果你買一整套《攝影家》,我送這幅海報給你。」

「哦。」其實我對這幅海報不感興趣。再看看另一邊牆上掛了幾張5”x7”的黑白照,都是老闆自己的肖像。

「這一張是你們香港的攝影記者幫我拍的,十幾年前呀,你看他的簽名,我都攪不懂,陳……偉……什麼嘛。」

「陳偉英!」我忍不住叫了起來。

「是,是,是那個頭光光的嘛。」

「是呀,他是我以前的同事。」

他笑嘻嘻的點頭,著我坐下。他一邊點起香煙,一邊專注地泡茶,我有點不好意思,但又很想跟他聊聊。直覺告訴我,他是個有心又有趣的怪人。

我最喜歡怪人。

「怎麼樣?」他端了一杯熱茶過來。

「謝謝,什麼怎麼樣?」

「一整套《攝影家》呀!」他笑笑故作驚訝。

「讓我想想。」

「對,想想。」然後他呼了一團白煙,凝視書店的天花,像沉思這書店崎嶇的命運。

書店叫「東西畫廊」,在台北著名的書局街重慶南路,棲身的大廈毫不起眼,冷不防便會走過了頭;書店以前在五樓,現在還更上一層樓,彷彿在告訴人們,地面的人群正脫離它越來越遠。

「你們還有沒有一整套《人間》雜誌?」《人間》也可以說是華文世界裡紀實力量的奇蹟和經典。

「沒有啦,這個很難。」他搖搖頭,「我們沒有,但可以幫你問一下。」然後他立即叫他的助手打電話,老闆隨即接聽,交代了一下,又叫我聽,然後我跟對方互留了聯繫。一屋有心人。

掛了電話,老闆跟我說:「這個人也是台灣的攝影記者,正從各地回收《人間》,他也不知道可不可以收齊一套,太難了。你留下通訊方法,讓他成功了可以聯絡你。」

「謝謝。」

這時,我才發現有一只龜在地上緩緩爬行,跟著主人出出入入,吃力但卻顯得很有毅力。

「生意好嗎?」我問。

「很困難啦,」他皺起了眉頭,再抽一口煙,「我們購入的都是歐美和日本書,我們買了貨,就不能退啦,如果書沒人買,就只能一直擱著;我現在都有二百萬美金的存貨!操!二百萬美金耶!拿著二百萬美金我幹嗎還要在這裡?笨蛋才會開書店!」然後他又抽了一口。沉默。

他突然又開腔道:「你看,誠品書店的攝影書都沒我這麼多。他們都購入大眾化的書,跟我這裡不同。」的確,這裡可以找到很多不同種類的攝影集,一手的書,二手雜誌,絕版書類;第一次走進這所書店,我只爆了一句:「Shit!咁多書,點睇?」

「誠品書店賣書的部份,到現在仍虧本呀!他們賺錢都是靠周邊的產品和服務。現在他們賣書也改變了政策,以前出版社只要有書放在誠品賣,不論書賣得好不好,出版社就會從誠品得到一筆錢;但現在,誠品要賣出一本書才給出版社一本書的利潤,這樣出版社流動資金不靈呀;出版社也很困難。」

「台灣的攝影界又怎樣?」

老闆用力的搖頭,彷彿這樣才能表達他的慨嘆:「不行啦,不行啦,你看,台灣攝影的兩大出版社,第一是『人間雜誌社』,他們去年倒閉;雜誌停刊後,就靠出不同形式的精裝本和綜合本,重新編編湊湊,捱到去年才關門。第二,阮義忠的『攝影家出版社』,也都關門啦;他有很多出版物,很多都丟啦,關門時還有幾百套《攝影家》,他自己留五套,我收買了三十套,沒法子全都買下,沒位子存貨啦,現在賣剩廿二套。阮義忠是聰明人啦,選擇最高點來退下,像瑪麗蓮夢露一樣,到現在依然有人記得。」

我從沒想過質疑老闆的說話,他是如此直率,說「知道」就知道,說「不知道」就不知道,明明白白,沒法猜疑,也不忍心猜疑,大概大家心裡都明白,選擇這種世道是艱難的。

我們談了很多,老闆還請了我們三人吃排骨飯盒,在琳瑯滿目的書籍前,吃著油膩的排骨飯,呷一口熱茶;遠眺他在書堆中孤獨地吃飯的瘦小身影,我當場明白,怎樣才算是一間具有原始人文氣息的書店,一間愛書人夢寐以求的書店,但那條路卻寂寞得讓人難以接受。

臨走前,老闆告訴我,他的一個同行在搬書時傷了腰骨,還哈哈大笑說,人老了還夾硬來。然後我告訴他一件真人真事,那就是香港青文書店老闆羅志華的不幸遭遇。老闆很驚訝。我著他要小心一點,還是保重身體要緊。

「沒事啦!下次到台灣記得來看我。」

「再見!再見!」

但我想說,書店和老闆都不知能呆多久了。

台北東西畫廊: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3號6樓

Wednesday, March 26, 2008

Friday, March 14, 2008

Monday, March 10, 2008

香港國際電影節2008

又到一年一度瘋狂時間,今年電影的選擇多以輕鬆偏門怪雞為主,《小心有牙》是心頭首選。較沉實的是紀錄片《請投我一票》,紀錄中國武漢小學的民主實驗,結果讓人心寒又悲哀。較期待的則是專題導演石井裕也(Ishii Yuya)、吉士雲辛(Gus Van Sant)和若松孝二(Wakamatsu Koji);最大師的當然就是英瑪褒曼(Ingmar Bergman)了。

18/3(二) 全然大丈夫
19/3(三) 收視大騎劫
26/3(三) 請投我一票
29/3(六) 玩十誡
29/3(六) 小心有牙
30/3(日) 闔家怪
31/3(一) 賊兄弟連環劫
1/4(二) 大和股
4/4(五) 偽術大師
6/4(日) 迷失死亡谷
6/4(日) 迷幻公園
11/4(五) 二度處女Go Go Go
12/4(六) 沉默
20/4(日) 天使之恍惚
27/4(日) 隔牆有秘
4/5(日) 處女之泉

《二百萬奪命奇案》(No Country for Old Men)



要翻譯高安兄弟的電影名字確是不易,單看電影中文譯名《二百萬奪命奇案》(No Country for Old Men),入場的觀眾大概會捉錯用神,分分鐘還以為是典型荷里活緊張刺激節奏明快娛樂性豐富的搶劫殺手商業片。「二百萬」當然不是電影重點,「奪命」與否也非關痛癢;電影的故事和處理手法確是夠「奇」,所以導演高安兄弟才取了「離奇」的註冊商標,《雪花高離奇命案》,《大保齡離奇綁架》,《綠帽離奇勒索》,但其實今趟電影想談的是「生命的無常與衰敗」。不過,如果夠薑把電影譯作「老餅冇定企」或者「老餅衰到貼地」,不完全貼題之餘,更可能引起「維園阿伯」群起攻之,到時各大戲院可能要執行老人宵禁,同場唯有加映《No Cinema for Old Men》,中文譯名大概是《二百歲奪票奇案》。

面對高安兄弟的電影,我們一向都「估佢唔到」;但今次他們卻把「你估我唔到」的表現形式,放進「生命的無常、偶遇和宿命」等議題上(生命無常=估佢唔到),結果貼切得讓人心領神服,成為形式和內容完美結合的好電影。

整齣電影的靈魂人物當然是殺手Anton,演員Javier Bardem演得極奇出色不在話下,這角色更對點題起了關鍵作用:他就是一個「要你估我唔到」的冷血殺手,如果說他是「命運之神」也不足為過,或者說,他簡直是「無常」的化身;你唔好以為殺手Anton瘋瘋癲癲,其實他行動理智,按步就班,殺人時更有一套思想和行動原則,就是把生死「留給命運的偶然」:他有時以「擲銀仔」來決定對方的生死命運 (士多老闆),有時卻隨興之所至殺或不殺 (無端端殺了公路上的男司機,卻又不殺堅持不透露私隱的胖職員),我們總是無法猜透,究竟他今次會否殺死對方呢?這也是電影極具張力的地方。

要了解這位「無常」的冷血殺手Anton,可看看以下幾個場景和對白:

白色西裝殺手Carson形容這冷血殺手Anton道:「你還不明白,他超越了金錢與毒品。」不錯,Anton最終拿錢到手與否,根本不是重點,那幾乎在電影裡沒有交代;Anton的重點是:表現無常。

Anton對追捕他的Carson說:「當你知道你的規則不適用時,為什麼還要相信?」這幾乎是冷血殺手Anton的「無常宣言」了。最吊脆的是,當他幹掉了Carson後,有人來電找Carson,Anton說:「以你的世界來說,他已不在了。」如果誇張一點來看,這個人真的似是「命運惡魔」多於冷血殺手,他根本不屬於這個世界。

一位無名的會計員面對Anton,驚慌地問他會否殺死自己,Anton說:「Do you see me?」(我會譯為:你估到我嗎?)如果殺手就是命運,這個問題就變成:「你估到命運嗎?」從這句看來,殺手Anton確是有意識地讓別人估佢唔到,來彰顯他執行「命運無常」的法則。

最後殺手Anton命令男主角Moss的妻子「估公字」來決定自己的生死,Moss的妻子對他說:「You don’t have to do this!」不錯,本來殺人乾乾脆脆就行了,但他的意識,根本不在殺人,而是讓對方明白生命的無常;他彷彿在拮問對方:「你明白我嗎?你明白命運的無常和脆弱嗎?你的生死只是決定在小小銀幣的公字上,我是殺手,但命運的無常和無情跟我一樣。」所以,他才會說:「我與擲銀是同一件事。」

一個以「生命無常」來包裝的殺手理念,本來已夠過癮再三,但電影勁就勁在從情節上配合這「生命無常」,才讓電影更添圓滿:電影來到尾段突然急轉直下,男主角Moss突然在不見縱影下被墨西哥人殺死,連帶泳池邊跟他一面之緣的美女都浮屍水面;Moss妻子的媽媽又突然病發過世,甚至連殺手Anton都突然被車撞到受傷見骨。「無常殺手」反被無常害,生命之無常莫過於此。

另一種命運體驗,就是各人生命情節的相似性,來表現人與人之間的共同感應。殺手Anton受傷後後向青年人買衫,跟男主角Moss在邊境買衫的情節就很相似;殺手Anton不滿士多老闆扮Buddy,主角Moss也不滿白衣殺手Carson扮Buddy。整齣電影就是充滿這類細緻描寫,讓可觀性大大提高。

人類的共同宿命,不外乎生老病死。如果生命無常的主題是由殺手Anton引領,那年華老去的悲嘆便得靠警長Bell來揭示。警長一開場已表明追不上新時代的罪惡,「情殺案的兇手根本對死者沒有感情」,沒有情的情殺案,是何等虛無,背後沒有因情生恨的道德動機,卻只有殺和不殺的原始慾望,難怪警長Bell無法了解這空虛的年代。

警長Bell在最後一幕談了他的夢:他夢見自己早逝的父親,樣子還比他年輕二十歲;父親騎著馬已走得很遠了,他仍跟在後面;但他深信父親會在前面等著他。死亡,造就了他父親永恆的年輕;死亡,也讓他能與父親早日團聚。這個夢或多或少反映著警長Bell因衰老而產生對死亡的嚮往。

警長Bell說過一個故事:一個劏牛者與牛搏鬥,最終卻反被牛傷害:那是命運弄人的感嘆。後來他又不忘慨嘆說:現在劏牛都不用這舊方法了:那是對時光飛逝的感嘆。一個故事,幾乎點出了電影的兩大主題:命運弄人和時光飛逝,也是我們人生的兩大感嘆。

《二百萬奪命奇案》真值得入場一看再看,第一次看,你或會睡覺(例如疲累的我),或會把握不到電影的節奏和對白;但第二次看,你肯定會打醒十二分精神(例如瞓夠的我),並掌握到欣賞的方式,那肯定回味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