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4, 2016

忍受的極限

一個人忍受的極限在哪裡?
那一點
像實在又虛無
在憤怒的時候如何寬恕?
自毁更圓滿

Wednesday, February 10, 2016

以迷信破迷信

若理性無法解決
執迷源於信念
以迷信破迷信
或可打破無知偏執人們的心理
把當權者拉倒?

Saturday, April 18, 2015

一眼白布

死者遺體送往殮房暫時安放。劉永明攝/蘋果日報/2015-4-4

















或許這樣的一張新聞圖片,無論如何都不會引起你們的關注。世上一天的生死多如繁星,轉角的醫院白布擔架床一瞬又怎會吸眼吸睛?它只要被你的眼頭邊緣稍微掃到,就已經轉頭望向另一虛空角落。如果連一秒都不能停留我們的注意,又何來產生意義、引起情緒、鼓勵反思?作為攝記,作為讀者,大概我們也曾質疑這樣的照片對社會有何意義。

不過,如果在那幅既薄且重的白布之下,是我們認識的同學、好友、親屬、摯愛,那又會是怎樣的答案。我們一向認定報紙雜誌這類傳媒為「大眾傳媒」,受眾是人多勢眾的「市民」和「市場」,「新聞價值」是一套決定「大眾」應關心什麼話題的概略標準。某新聞照片能在媒體出現,代表它有一定的說話要向公眾訴說。可是這張照片,明顯是私人的,它只向認識郭俊麟的朋友與親人訴說:他在那裡!他已不在這裡

作為攝記,從不想像我會對這種照片產生情緒。但今天,這照片也卻成為了我的一種憑吊與渲洩。看著它,始終給你一種異樣的感覺,那曾經堅強爍爛卻又帶著悲劇的生命,被兩位大概素未謀面的醫院阿姐運送著,彷彿床上的是沒有絲毫生命氣息的死物。對的,他已死了。那近乎是一種確認,一種證據,一種侮辱,一種侵犯;雖然我根本沒看到他的臉,而只是憑著相念相信攝記的專業可靠。一旦當你得到確認,眼淚慢慢的滾下來,悼念的儀式便開始了,而釋懷與淡忘也緩緩而生。

若你現在問我,這樣的新聞照片仍有意義嗎?或許,這不是一般廣義上的「公眾意義」,但我依然相信,它是重要的,即使它可能只是對城市中的幾個人在說話。


(以文悼念友人Andy,願一路好走,有緣必再聚。)

Sunday, February 08, 2015

關於「勾犀科實」的一點絮語



























關於「勾犀科實」的一點絮語:

(一)
18754月,法國著名靈體攝影師愛德華.伊西多.巴傑特(Édouard Isidore Buguet, 1840-1901)被控造假,巴黎警方搜出他用來偽造靈體照片的2個假人公仔和299張用卡紙製成的人頭肖像。巴傑特在庭上承認控罪,指自己是以「雙重曝光」的手法,把扮成鬼魂的助手或公仔「加入」照片中。最終法庭判巴傑特入獄一年和罰款500法郎。雖然如此,一批他的舊顧客拒絕接受現實,深信巴傑特的照片拍攝到的,正是他們痛失的至親至愛,並認為控罪背後涉及政治陰謀和宗教清洗。

(二)
心理學家金柏利.瓦德(Kimberley Wade)在2004年完成了一項心理實驗:瓦德邀請被訪者談談自己兒時的記憶,事前則要求被訪者的家人暗地裡把幾張他兒時的照片交到研究所。研究人員把部份照片修改過,將被訪者的影象放在他從未到過的地方,然後逐張照片與他對談,讓他談談照片中兒時的經歷。研究結果發現,在為期三星期的實驗裡,至少有一半的被訪者,即使面對著被修改過的「虛構照片」,最終仍然能慢慢「回憶」起照片內小時候的「經驗」。

(三)
王維林以身擋坦克的照片廣為人道,但民運人士方政卻對此感到不滿:「這個情景和我所經歷的,是兩個畫面、兩個結果!」他憶述,當年與學妹離開時,突然發現坦克,將學妹推開後,自己雙腿卻被坦克繫着拖行,「坦克最少有34人駕駛,如果不是蓄意傷害,它是可以停下來或轉彎,可惜它沒絲毫退下,造成大量學生傷亡。有些半個腦袋飛出、有些面目全非、有些被壓成肉餅,有些就像我當場失去雙腿……這才是六四最有代表性、最真實的畫面,大家別忘了這一幕」。

(四)
據說是無以名狀的一團什麼
凡人用眼睛
從虛無凝視出透明的圓  或方
嘴巴卻開開合合
外部的力量原來自我們的內在
相信的就見到證據

據說那是無以名狀的一塊什麼

Sunday, June 01, 2014

大頭魔鬼的笑


長實主席李嘉誠接受內地「財新網」訪問,報道出街後又再引起大家的熱烈討論,究竟我們是「被寵壞了的孩子」還是「損壞了的精子」,對此我實在沒多大興趣。我倒對訪問中的一個小細節感到興奮莫名,李超人說:

「儘管把我扮成魔鬼的模樣,但看到那張照片我還是笑的。」(財新網,201436

所謂「魔鬼的模樣」,當然是指去年貨櫃碼頭工人罷工事件中,示威者製造了幾個大型頭像,把李嘉誠、李澤鉅和嚴磊輝等人打扮成「魔鬼的模樣」,並長江中心外向頭像投擲道具「髒物」,以示不滿。

隨後,和黃董事總經理霍建寧評論這次罷工示威事件,是「文革方式的手法」,他說:

「呢件事一路就係用文革方式的手法,來整咗我同事(嚴磊輝)個大頭相,又整李生(李嘉誠)幅大頭相,用文革方式來做……」(主場新聞,2013420日)

霍先生護主心切,似乎是相當不滿這類「大頭相」,身為中國人更是大忌,可以理解;中肯來說,這些頭像確是很大,但尺寸要縮細多少才能讓霍先生接受,就不得而知。況且,文革批鬥的時候都是真人示範,「大頭照片」獨是最高領導人的專利(例如我們偉大的毛主席),他們高舉你的大頭像,實也是奉若神明之舉,不亦樂乎?

最近,陳惜姿在《明報》的專欄裡,談到傳媒界內自我審查的例子,其中一例正與這張照片有關:

「攝影記者拍到一張和黃高層嚴磊輝和李嘉誠紙板公仔被掟『糯米雞』的相,上頭嫌這張相令兩位人士顯醜態,相片不准用。」(明報,2014222日)

表面上這牽涉到美與醜的哲學標準和道德問題,什麼是醜態?什麼是美態?為什麼醜態便不能刊登?醜態能掩蓋新聞價值嗎?當然,他們更重要的考慮不是這些正經八八的思考,而單純只是廣告利益:刊登了對大客戶不利的影像,容乜易會破壞左我地嘅友好關係,跟住抽我廣告?面對龐大利誘和自我妄想,那位傳媒「上頭」不愧「上哂頭」,還把「下面的頭」自己切掉變成「自宮日報」,悲乎?

於是,讀到李嘉誠說他「看到這張照片還是笑的」,實在悲喜交雜,感慨萬千。雖然無法知道李超人的「笑」是屬於「苦笑」、「恥笑」還是「天真的笑」,但能夠以「笑」來面對這張把自己妖魔化的面具(或真身),以「一笑置之」的胸襟面對批評,我實在非常欣賞,總好過霍先生之流的惡意批評,更好過傳媒高層的自我設限,他們都不是當事人,而只是圍在主人身邊的既得利益者,也再次印證「奴性」是我們社會面對的極大挑戰。

退一步來說,我們也很少知道領導人或知名人士,怎樣看新聞照片中的自己(或替身),他們會覺得自己顯得很醜嗎?還是喜歡這種捕捉到連自己也無法了解的真實自我?面對照片,這個曾經跟攝影師短暫的互動或相遇,他會有興趣了解攝影師的想法嗎?還是一點都不在意?也許,各公司內部的傳訊公關早對此一清二楚。

這讓我想起美國攝影師Jim Goldberg19771985年間的大型攝影計劃Rich and Poor,他深刻紀錄了八十年代美國富人與貧者的環境肖像。更特別的,是他主動邀請被攝者參與創作過程,更要求他們在照片沖哂出來後,在照片上寫上他們的感想和對該照片的看法。這種文字與照片的結合、攝影師和被攝者的交流、被攝者和照片的互動,為這類紀實攝影計劃增添了不少閱讀層次和視野。一方面他打破了過去這類紀實攝影計劃的第三者單向紀錄,被攝者很多時都不知道照片最終是怎麼樣、在哪裡發表、怎樣運用,更別說他們對自己被拍的照片會有什麼感想;另一方面,當我們閱讀Rich and Poor的照片時,他們手寫的文字提供了更複雜的情感和解讀,這不單是關於他們的作品,也是關於他們怎樣看自己和照片的作品;而且文字和影像時而矛盾、時而錯摸、時而伸延、時而互補,例如一位Cowboy Stanley在自己一家三口的照片上寫道:

When I look at this picture I feel alone. It makes me want to reach out to party and make our relationship work.

這裡,攝影師彷彿成了催眠師,透過攝影和影像的魔法,誘導了被攝者的靈魂,走出純粹富與貧的對比框架,帶出了他們的自我期許和想像伸延,令人震動。

如果把Rich and Poor這計劃放在香港,是怎樣的效果呢?我幻想,一邊是李嘉誠的魔鬼形象,照片下方他寫上「儘管把我扮成魔鬼的模樣,但看到那張照片我還是笑的。」,另一邊也許是來自香港攝影師陳巧真的攝影計劃「露宿者的家」,其中一張照片展示已露宿三年的富仔在白紙上貼上十字架,他說:

「我的家不在這裡,在耶和華裡。」


不知怎地,這樣對比起來,李嘉誠的笑又顯得有點冷。

Sunday, September 08, 2013

馮漢柱 ﹣超現實的社會風景

攝影:馮漢柱




























前言:

訪問期間,我最喜歡馮漢柱以電影《凸務之王》的主角Austin Powers來形容自己:「我之前的MOJO(雄風)被Dr. Evil偷左,呢幾年個MOJO先返來,重拾番影相的樂趣。」的確,你只要跟他談攝影講創作,便會在他身上聞到一股MOJO的興奮氣息,頹氣一掃而空。馮漢柱坦言,用HOLGA相機拍攝香港是新聞工作以外的避難所,但他仍覺得自己的身份是一個「攝影記者」,而不是一位「藝術家」。

馮漢柱在《U周刊》有一個影像專欄,一星期一次,以HOLGA相機拍攝香港的社會面貌和人文風景,畫面總帶有一種半夢幻半真實的感覺,但都以社會議題為主,例如住屋問題、社區藝術生態、甚至維園六四燭光晚會,他說:「說來老土,但我當年入行也是因為六四事件,我希望可以帶到這類社會題材給讀者思考。」

他用HOLGA相機拍攝,是喜歡它的鏡頭特性,例如影像會有黑角,還有「焦點只有一點清晰,旁邊很模糊」。他認為,這都很接近他看事物的方式:「可能我平時正是這樣看事物,原來有些東西存在,但走過了卻沒留意,很模糊,但其實對眼是很銳利的,可以捕捉到那一點。」馮漢柱笑言,HOLGA的正方形構圖,方便他不用苦思用直度還是橫度拍攝,免除麻煩;但更重要的原因,當然是他對香港的感情:「HOLGA係香港製造,這一點我好堅持,對我來說很有意思,我對MADE IN HK好有感情。」

以香港製造的相機拍攝香港,是堅持,也是一種自我改變的動力:「新聞攝影始終都有一種框架,例如要公平、中立等實用元素在內,比較少個人的感情和看法滲進去;但就攝影而言,新聞的包袱我始終未能放下,所以我想用另一部相機做些改變,由這裡開始。」

馮漢柱說了好幾次自己是「攝影記者」,而不是「藝術家」,他解釋:「我依然保留了攝影記者的眼光,希望照片有MESSAGE,呢個思想好根深蒂固,很難擺脫。我都好想做藝術家,但最基本要看通世情,我到現在也看不透。」他特別欣賞香港藝術家白雙全的作品:「不用談些好高層次的理論,白雙全是一個很市井的藝術家,在他眼中,原來世界有這麼多新鮮事可以看到,真的令你大開眼界喎!我真係估佢唔到。」他認為,藝術家是要把新的眼光帶給別人,而他現在做到的,就只是把他目前看到的帶給讀者,所以他自覺不是藝術家。

「藝術作品」和「藝術家」定義的爭議,古今中外有之,在此不贅。不過,只要創作者能夠反覆思考自己作品的題材和形式,以適當的手法表達自己的情感和想法,我認為已屬藝術創作之列了;而在馮漢柱的作品裡,我找到這種創作者的精神和特質。他說:「我其實好鐘意SURREALISM(超現實)的風格,即使我看繪畫,我也勁喜歡馬格利特(Rene Magritte)和達利(Salvador Dali)的作品。」雖然「超現實」與「社會新聞」看來是南轅北轍的兩件事,但他想做的,卻正正是把超現實旳形式和社會議題結合,正如他說,要把「真實的事變得很超現實,令照片有幻想空間,讓本來不存在東西存活於世界之中。」大概「荒謬」兩個字,很能形容馮漢柱的創作理念,這也不正是很切合現在香港的社會嗎?也難怪他的HOLGA作品也充滿了這種夢幻和抑鬱的感覺。

馮漢柱說他以前很喜歡Henri Cartier-Bresson Robert Frank Mary Ellen Mark,他尤其喜歡Mary Ellen Mark的離奇古怪:「她那輯馬戲團的照片(Indian Circus)很精彩,並不是一般的紀實攝影咁簡單。」他認為,Cartier-Bresson是真正的超現實主義者,全世界的人都在學Cartier-Bresson的構圖和瞬間,玩味較重,但Robert Frank的深度卻很不同,真正的是一個人在看一件事,較融入社會,有一種「你係咪人嚟架,咁都做得出」的批判感覺,很有人性。他形容現階段自已仍然很分裂:「我覺得我以前是走Cartier-Bresson的取向多一點,但現在則是傾向Robert Frank的立場,所以好分裂!因為我想做到把Robert FrankCartier-Bresson放在一起,但未成功;我更加拍不到像Man Ray那種純超現實的作品,因為有新聞包袱,所以永遠走不出一種個人風格。」也許不少創作者都存在於矛盾和掙扎之中,馮漢柱也正處於這種狀態,未能抽身:「沒想過怎樣解決,就只有逃避。」

或許創作上的路途仍在模索階段,但他拍攝的模式和信念卻早就建立起來:「我是相信那一套:就在那個攝影框裡面,總有一刻會出現我心目中想像的事物。好天真,但是真的會有的,我個人太多幻想,但幻想出來的事物又真的出現,攝影有時好玩就在於此……所以我以前拍攝真的會死等爛等,等心目中的元素出現,但現在因為要湊女,所以沒太多時間了。」聽來真的有點像奇幻小說,但總讓我想起香港導演韋家輝,他有次談創作靈感時曾經這樣說:「我相信是這樣的:神存在的,假如你很認真去求一樣東西,譬如去求一條好好的情節,當你很痛苦很急需時,神是會給你的。」看來,他們都是學神打的!而更有趣的是,如果真的是有求必應的話,馮漢柱的攝影已不算是「紀實攝影」,而是「建構攝影」了!不是嗎?


其實早在幾年前,在他有份成立的獨立自資攝影刊物《與XX不符》裡,馮漢柱早就試過類似「建構攝影」的小計劃,把他女兒的剪影融入香港風景當中,別有趣味,他說:「我很喜歡那輯照片,因為我愛我的女兒。你喜歡那個人,你不用見到她的樣子,即使是剪影.手腳等,你見到什麼都等於見到她。好老土,但這便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