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7, 2011

The Skin I live in



警告:文章含大量情節和結局。看了文章,電影就不好看;看了電影,文章仍是好看。那你自己決定好了。

在艾慕杜華這齣新片《The Skin I live in》,我們一句老話「老婆如衣服」應改造「老婆如皮膚」才夠貼切。今次艾慕杜華改玩心理懸疑,但骨子裡的元素仍是他最熟口熟面的女人、變性、母子關係、家族秘密和錯摸。電影肯定是好看的,情節鋪排嚴謹緊張,結局也算出人意表,以希治閣的影象結合艾慕杜華的獨有感觸,來表達電影背後的真正主題:衣服或皮膚或外表,真的這麼重要嗎?

一位整形醫生的女兒懷疑被人強姦了,最後因而自殺身亡。醫生為了報復,私自捉了那嫌疑犯進行私刑。什麼私刑呢?正是把他從頭到尾變成一個女人:不只切撚(以3D肉蒲團的說法)和僭建(以曾蔭權的說法),還把他整容成他心愛的逝去妻子容貎!他的妻子在之前跟他的弟弟偷情走佬,但卻遇到交通意外,弟弟無事脫身,但老婆則受嚴重燒傷,事後醫生丈夫也無法幫她換皮解救,最終她無法接受自己的臉容而自殺過身。醫生不斷的思念她之餘,更積極研究基因改造皮膚,彷彿要彌補他心靈的創傷。

醫生把他對妻子的思念,和報復女兒被姦的仇恨,都放在這個青年嫌疑犯身上。那簡直是偉大結合思念和仇恨的藝術作品!他把青年變性,要他嘗嘗被閹割損失男性尊嚴的打擊,同時要讓他感受到被插入的痛苦;他把青年整容成他妻子的臉容,更是對妻子的思念和對她復活的盼望。這種變態的復仇方式,總讓人想起南韓兩部讓人深刻的電影:朴贊郁的《原罪犯》和金基德的《慾望的謊容》,前者震憾於因小事而建立長時間的亂倫復仇計劃,後者則深刻於女方自卑整容後,卻反而對自己前身嫉妒和對男性不信任的失衡心理。

《慾望的謊容》的女主角希望透過整容改變外相,希望挽回衰老的時間,讓男友保持新鮮感,最終卻改變了她的心理狀態和與男友的關係。那《The Skin I live in》裡的醫生又怎樣呢?最後他竟然愛上他一手改頭換臉的年輕人,因為她太像他的妻子了,還跟她上床造愛!但那年輕人其實卻一直等待機會報復逃脫,他的樣貌改變了卻沒有改變自己的內心(雖然起初還想把自己看成是女人),反倒是醫生漸漸忘了她原來是他的仇人,愛妻之情大過女兒逝世之仇恨,最終惹來殺身之禍。

很明顯,《The Skin I live in》其實一直在探討外表與內心,表面與真實,衣服與社會之間的關係。電影的情節、對白和影象處處突顯了衣服、皮膚和外表的意象,長鏡頭強調醫生在手術室的衣著;他弟弟在嘉年華會穿的老虎衣暗示他與兄長的過去和危機;他母親特別穿起制服來表達對醫生兒子的支持;那年輕人在服裝店裡替稻草人公仔穿衣與燒傷皮膚的對應;變性後的年輕人回到家裡,要靠一條裙才能讓姐姐認出他;那聲稱保護變性換皮年輕人的緊身衣,暗喻醫生想透過衣服重新塑造(mould)一個人的性別和意識等等等等。大概The Skin I live in 裡的 Skin,除了是皮膚外,還是社會和文化的規範吧。

還記得電影中醫生與母親有這樣的一段小對話:

母親:你家打掃得很乾淨。
兒子:不要被外表騙倒,它其實是很骯髒的。

當然,有趣的是,偏偏醫生最終還是被他自己親手改造的女人外表給騙倒了。人們還是相信外表,「人靠衣妝」依然應驗得可怕。更有趣的是,其實醫生的女兒根本沒有被強姦,他只看到女兒暈倒和衣衫不整,沒見過真兇;而他的女兒一醒來看到他的父親,卻便認定是父親侵犯了她。世事往往在外表底下,還有很多事實未被發掘,但人們單從表面「證據」便下了太快的判斷,結果鑄成大錯。

不過,改變外表了便可以改變內心嗎?電影似乎仍是傾向不會吧。這正是我認為結局較保守的地方。我還是傾向相信《武俠》裡「柯南金城武」的說法,身體決定了我們許多行動、情緒和想法,物理對心理必然有所影響;所以世上有人鼓吹每天大笑十分鐘,即使你原本不開心,但大笑過後,情緒還是可以舒緩下來。信不信由你。

現在最想知道的,是香港會怎麼翻譯這套片名呢?台灣的暫譯名是《我寄居的皮膚》和《棲膚之愛》,前者過於直譯而缺乏創意,後者則略嫌過於文藝腔。香港的譯名不如就叫:
A)膚換愛
B)我住在美膚
C)論盡我塊皮
D) 謀殺親膚
E)膚來換去
F)表皮之下
G)膚.妻.變形記

這也是個有趣的遊戲,有空不妨玩玩吧。

5 comments:

鍾樂佳 said...

我住在美膚 <--笑Q死!!

波夫波的廁旁手記 said...

又或者叫「美膚身穿」!

Anonymous said...

"皮下之謊" 又如何?

波夫波的廁旁手記 said...

呢個好!!

可樂 said...

看到最後我覺得能喚醒一個人的自我認知很重要的一環是我們與親人/我們愛的人之間的關係